杭州申君机械有限公司

电话: 86-0571-87675218\0571-86699338

炼油加氢阀门的技术要求和行业标准的解读(三)

发布时间:2014-9-23 10:36:29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5、工作温度

    本技术规范在5.2.5条中规定了,除含有严重腐蚀介质外,介质工作温度≤204℃时,锻材可选用ASTM A105;铸材可选用ASTM A216 WCB;WCC。介质的工作温度280℃时,锻材可选用ASTM A182 F11;铸材可选用ASTM A217 WC6;介质的工作温度350℃时,锻材可选用ASTM A182 F22;铸材可选用ASTM A217 WC9;介质工作温度>300℃~500℃时,锻材可选用ASTM A182 F321或F347;铸材可选用ASTM  A351 CF8C 或GB/T 12230 ZG08Cr18Ni9Ti。
6、铸造工艺
     本技术规范在5.4.1条中明确规定了,高压加氢装置用截止阀和球球阀等阀门的铸造工艺必须采用砂型硬化后起模(铸件尺寸精度高)且高温砂型强度好,不易使铸件产生夹砂的呋喃树脂砂或性能优于呋喃树脂砂的造型材料制造。并在此标准中重申了ASMEB16.34标准中高压阀门铸件不应采用失腊精密铸造工艺的规定。
7、钢的冶炼
    本技术规范在5.4.2条中明确规定了,浇注高压加氢装置用阀门铸件的铸钢必须采用电弧炉冶炼,因为只有电弧炉冶炼时可以对钢液进行氧化、可以对钢液进行吹氧和吹氩精炼,去除钢中有害杂质和气体、可以调控钢液的化学成分。而中频感应炉只能化钢无上述功能,因此,不接受采用中频感应炉炼钢。本标准还规定:应对钢液采用VOD或AOD炉或更好的方法精炼处理。
8、毛坯化学成分控制
    高压加氢装置用阀门,根据临氢阀门工作温度等合理的选用抗氢腐蚀的钢。在阀门工作温度≤200~350℃时,可选用经济、合理低碳(碳钢≤0.23%;铬-钼合金钢≤0.16%)及低碳当量(碳钢≤0.43%)、低硫(≤0.020%)、低磷(≤0.020%)的ASTM A216 WCB、WCC;ASTM A217 WC6  WC9 ; ASTM  A182  F11、F22;在阀门工作温度≤500℃时,可选用经济、合理的低硫(≤0.020%)、低磷(≤0.030%)碳含量为0.04%~0.08%的ASTM A351  CF8C或ZG08Cr18Ni10Ti; ASTM A182 F321、 F347等抗氢腐蚀的钢。
本技术规范在5.2.2条、5.2.3条、5.2.4条中明确规定了抗氢钢的化学成为要求。并且在5.1.4条中规定了:要满足抗硫化氢腐蚀的NACE  MR0103《腐蚀性石油精炼环境抗硫化应力开裂的材料》的要求。
9、毛坯质量检验
    因毛坯的质量是决定高压加氢阀门的质量的关键因素,高压加氢装置用阀门是质量要求严、安全可靠性要求很高的阀门,所以,本技术规范在5.3.4条中规定了“铸、锻件毛坯的表面要求”;在5.4.4条中规定了铸件应进行RT检验、在5.5.3条中规定了锻件应进行UT检验,又在7.5条中对RT、MT(碳钢和铬-钼合金钢) 、PT、UT给出了各项检验的验收标准。
本技术规范在5.5.2条中,规定了不锈钢铸件应按冶炼炉次作晶间腐蚀检验。
本技术规范在5.5.4条中,规定了要对材料进行金相组织检验,检验铸钢中的非金属夹杂物、晶粒度等。因为非金属夹杂物除影响钢的力学性能外,它还会成为捕捉氢原子的缝穴,进而使氢在这里与碳反应生成甲烷,从而产生氢腐蚀和氢脆。钢的晶粒度直接影响钢的力学性能,所以,本技术规范规定了要进行检验。
10、CF8C铁素体含量
    本技术规范在5.45条中,规定了不锈钢CF8C铸件的铁素体应控制在4%~16%。因为铸造不锈钢是要求有3~40%含量的铁素体的,这是因为铸造不锈钢球阀和不锈钢高压截止阀等薄壁、形状复杂且要求耐蚀耐压的铸件时,要求钢液有优异的铸造性能,如良好的流动性,钢液含气量低,铸件有致密的组织和高的强度及韧性及优良的耐腐蚀性能。CF型铸造不锈钢不像铁素体或马氏体型合金能通过热处理方法强化,也不像奥氏体变形合金能通过冷加工或热加工使之强化,更不能用碳化物沉淀的方法使之强化。只有用调整合金的化学成分使之成为双相组织,即在奥氏体基体中散布着铁素体(按体积算,其量控制在40%以下)来强化这些合金。CF类铸造不锈钢中含有一定量的铁素体可以提高强度,降低铸件裂纹倾向,改善焊接性能和提高对某些特殊介质的耐腐蚀性能。对CF8C不锈钢材质的高压临氢阀门,CF8C中铁素体含量高会增大硬度,对抗氢腐蚀性能不好。应控制金相组织中“铁素体”的含量在4%~16%。以保证其铸件硬度≤237HBW(22HRC)。
11、阀门的质量检验
    本技术规范在7.1条中规定了高压加氢装置用阀门质量检验执行API598标准,并且在7.1.4条中还闸述了“按订货合同的要求”进行“高压气体强度检验”和在7.1.5条中阐述了“如技术协议或合同书上有要求”进行“微泄漏试验”。后面两项在标准中未作强制性要求。
   本标准的制定、发布与实施,使炼油厂高压加氢装置用阀门的设计、制造和质量有章可循,使石化设计院、生产厂家、使用单位对高压加氢装置用阀门有了统一的技术规范。标准的制定将进一步推动高压加氢装置用阀门产品的发展。

发表评论

评论加载中...
内容:
评论者: 验证码:
  

在线客服

技术支持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产品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销售一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销售2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